教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教师在教学中的责任和权利事宜, 研究, 和服务. 特别是, 委员会应:就一个全面和持续的制度提出建议,以评估教员,同时适当保护个人的权利. 委员会应负责制定与教师专业权利和责任有关的政策. 委员会应定期审查教员的专业权利和义务以及系主任的角色和专业义务文件, 并向大会建议适当的修订. 委员会须监察校长谘询委员会的活动, 研究和创新办公室, 以及学院委员会的特权和终身教职委员会, 以及他们的继任者, 以及任何与教师有关的申诉程序, 并就与这些委员会工作有关的政策事项向大会提出适当建议.
AY24-25 Thursdays from 4-5pm via Zoom - 9/19; 10/17;11/21; 1/16; 2/20; 3/13; 4/17.